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(USCIS)已经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(RegionalCenter),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,也不必在投资区域中心所在地居住。这类投资移民投资额为50万美元。
另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,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,投资金额根据申请人公司所在地而定,分为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。
二、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W-3配额根据美国移民法,美国职业移民每年有140000个名额,分别分配于五个优先类型。其中,第三优先类别美国EB-3职业移民项目的名额为每年约40000个,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的剩余名额。不过,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W-3签证的移民配额限制在10000个以内。自2002财年开始,由于美国移民法第203(e)条例生效,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W-3签证的移民配额从10000个缩减至每年5000个(2022年有望恢复至10000个)。
相较于直投模式只计算直接就业,区域中心模式扩大到除了直接就业,还可以计入间接就业,衍生就业,这样就扩大就业岗位的口径,从而更好的完成移民局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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