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美国职业移民排期(表A) — 中国大陆出生
第一优先类EB-1 — 杰出人才、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、跨国高管:2010年1月1日;
第二优先类EB-2 — 硕士学位及以上职业移民:2010年1月1日(前进0天);
第三优先类EB-3 — 本科学位职业移民:2010年1月1日(前进0天);
第三优先类EB-3 — 非技术类移民:2004年1月1日(前进0天);
第四优先类EB-4 — 特殊移民:无排期;
第五优先类EB-5 — 投资移民:2014年2月15日(前进0天)。
2. 美国职业移民排期(表B)— 中国大陆出生
第一优先类EB-1 — 杰出人才、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、跨国高管:无排期;
第二优先类EB-2 — 硕士学位及以上职业移民:2013年6月1日(前进0天);
第三优先类EB-3 — 本科学位职业移民:2015年5月1日(前进0天);
第三优先类EB-3 — 非技术类移民:2009年8月1日(前进0天);
第四优先类EB-4 — 特殊移民:无排期;
比如盗版的光盘,书籍,假名牌,假名牌电器,如果被发现,不仅可能面临高额罚款,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诉讼。
根据规定,携带的行李中可包括90毫升(3盎司)的液体。乘客随身携带上飞机的酒品必须是在通过安检之后,在机场内的免税商店购买,而且是从海外入境美国的班机。酒类容器必须是透明的,商家也必须将这些酒品放置在安全、有封条的提袋里。
此外,每位成年人可带0.95公升的酒免税进入美国,也可以免税带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,或1.35公斤的烟叶(非古巴产的)。数量超出限额的这些物品入境,必须缴纳逾额的关税。
肉类、蛋以及蔬果等新鲜或是腌制的产品是不能携带入境的,干果等之类的是可以的,但是任何食物都必须申报。
如携带应急药品,必须有包装,且最好有英文名称,并统一存放。禁止携入未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(FDA)批准的处方药,但符合以下情况,则可携带三个月份用量之处方药:
1)针对重大疾病且在美国无法取得,
2)该药不会在美国进行贩售,
3)该药不会引发不合理之风险,
4)携药入境之个人须提供书面保证,详述该药仅供病患个人使用,并提供美国境内执业、负责施用该药之医师名,或提供证据证明病患于他国早已持续使用。
总的来看,入境美国不仅需要注意携带现金等方面限制,包括食品,药品,相关物品等都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,相关规定在入境之前必须要全面了解,熟知可能出现的风险,以免在入境的时候出现问题,导致更严重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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